為外勞辦理全民健康保險及意外險
一、 | 全民健康保險 |
凡領有外僑居留證的外籍勞工,皆需參加全民健康保險。 | |
二、 | 意外險 |
依據就業服務法、勞動基準法及聘僱契約之規定,雇主應協助外勞投保意外保險可規避風險,意外險投保期間為一年,額度為NTD$500,000,一年之保費約為NTD$338,外勞入境時由雇主簽署『委託書』後由仲介公司統一處理。 |
僱傭綜合保險
保險給付項目及保險金額 (新台幣元) | 每一僱傭:NT$500,000 |
僱主意外責任 | 保險期間內累積保險金額:NT$500,000 |
僱傭住院臨時替工費用 | 每一僱傭每日:NT$1,000,以30日為限 |
自負額 (每一意外事故每一僱傭) | 僱主意外責任保險體傷 NT$2,500 |
總保險費 (新台幣元) | NT$338 |
本保險契約附加承保 | EDS001僱傭運送費用補償 (外勞適用):每一僱傭NT$50,00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