雇主帶去捕鰻苗 越南看護溺斃
2014-01-10雇主帶去捕鰻苗 越南看護溺斃
跨海來台在桃園縣大園鄉擔任看護工作的越南籍阮氏花李,深夜與許姓雇主一同到海邊捕鰻苗,不幸溺斃。警消指出,許姓雇主發現阮氏落海後沒馬上救人,而是跑回家告知兒子報案救人,檢警已介入調查,將追究雇主是否涉嫌遺棄罪。
鰻魚仍無法透過人工繁殖,漁民只能趁鰻苗漂回河口時捕捉,再透過人工培育養殖,近年因鰻苗枯竭,價格水漲船高,每尾已漲至150元以上,因此被稱「鰻金」,農委會上月解除禁捕令後,沿海入夜都擠滿捕鰻苗的人。
警消指出,當天深夜適逢漲潮,沒有捕鰻苗經驗的阮氏與許姓雇主一同到大園鄉埔心河北岸、沙崙油庫出海口附近捕鰻苗,阮氏疑遭大浪打入海中,隨即被海流拉到外海失蹤,許姓雇主見狀,不知是心虛還是沒帶手機,第一時間並未報案,而是返家告知其子此事。
警消說,許的兒子認為事情大條,立即向119報案,但當下還稱說其父並不在現場,請消防人員自行到海岸邊搜索,但消防隊員質問海邊那麼大,不知確切地點難救援,堅持2人一定要到現場帶路,許姓雇主才和兒子趕回現場,與20餘名搜救隊員會合。
大批人馬在海上搜尋1個多小時,至18日凌晨0點才在岸邊10公尺處發現被海浪沖回的阮氏,救起時已無生命跡象,送醫不治。
桃園地檢署18日晚指出,雇主若要求外籍看護從事工作以外的勞務,已觸犯就業服務法,若雇主明知阮氏落海而拖延報案施救,恐也觸犯遺棄罪嫌。
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