獨留失智婦,女外籍看護判刑6月驅逐出境定讞
2019-04-24中央社
記者蕭博文
印尼籍看護文文擔任一名失智婦人看護,因不滿遭婦人咬、打,將婦人綁在輪椅上後不告而別。高院依遺棄罪判文文6月徒刑,刑後驅逐出境。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 判決書指出,文文受僱於高姓男子,擔任高母家庭看護工。高母罹患巴金森氏症合併失智症,運動功能已退化到需坐輪椅,若看護不在身邊,並無自主生存能力、行動能力,身心障礙等級為極重度,為無自救能力之人。民國100年12月間,文文未通知高姓男子與仲介,即將老婦以繩子捆綁固定在輪椅上後離去,獨留老婦一人在家。高男因打電話回家無人接聽而衝回家,驚見母親一人坐在輪椅上搖搖晃晃、喊救命。文文辯稱因為無法忍受老婦會咬她、打她,才打電話通知僱主與仲介,並餵完老婦吃飯後才離去。